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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互联网、电信相关法律实务及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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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保障中心提示:网购谨防快递诈骗
海龙 发表于 2010-3-24 14:36:39

近日网上交易保障中心(www.315online.com.cn)接到多起有关快递诈骗的投诉举报,举报者中有网购消费者,也有作为卖家的电子商务网站。快递诈骗成为危害网上交易的一大隐患,网上交易保障中心提示各位网购朋友加强防范,以减少损失。

据某网购用户投诉举报称,其在网上订购一件物品,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卖家承诺订单提交后3天内送到。下订的第2天早上,就有快递送来包裹,送货单上写着其最初订购的货物名称,但是当他提出先验货后付款,却被快递拒绝,说是按照快递的行规都是先付款后收货,收件方不付款,他是不能交货的。想到卖家网上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该用户也就直接付款收货了。快递走后,他把包裹打开,竟然发现里面只是塞了些旧杂志旧报纸,根本就没有他订购的物品,该用户立马联系卖家,指责卖家没有诚信。可是当卖家跟他核对快递详情时却发现,刚才来送货的快递根本不是卖家委托的快递人员,而卖家送出的货物要到这天下午才能送到他这里。果然,当天下午该用户收到了卖家的货物,而他还得再支付一笔货款才能拿货。这样,用户和卖家都觉得这当中有问题,他当时就去报了案。后来,经过警察的侦查发现,这个快递人员根本就是个骗子,他从网上买到了该用户的订单信息,赶在真的快递员送货之前向用户送货,诈骗货款。据这个骗子自己交待,他已经作案20多起,金额高达2万多元。

上述案例中,直接遭受损失的是消费者,但消费者往往会将责任追究到卖家头上,许多电子商务网站为了保证自己的诚信和声誉,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一般也会全部或部分承担消费者的损失,这样以来,网上交易中的卖家也成了快递欺诈的受害者。而由于诈骗行为直接针对的是消费者,卖家实际对保障消费者权益、防止诈骗等缺乏可控性,所以卖家对于此类诈骗行为的存在也格外担忧。

事实上,快递诈骗之所以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快递公司泄露了客户的快递信息,使得不法分子得以在第一时间掌握他人买卖物品的信息,从而与真正送货的快递员打时间差,利用消费者的粗心大意及网购安全知识匮乏来谋取非法利益。不法分子在进行诈骗过程中,一般都是有组织分工的,甚至有快递公司员工做内应,以及时获取他人订单信息,提供给同伙或他人进行诈骗。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现实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先验货后付款的合法权益未能有效保障,在卖家和快递员拒绝消费者验货的情况下,消费者只能选择先付款,而这也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针对此类情况,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建议:

第一,   一旦发现自己遭受快递欺诈,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参与处理;

第二,   电子商务网站作为卖家,应选择正规的、安全的、社会信誉良好的快递公司进行配送;

第三,   网购消费者应注意提高防范意识,货到后应先验货后付款;

第四,   电子商务行业环境和规则亟待完善,消费者的先验货后付款的权益以及消费者的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显得日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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