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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用户无法正常接收电子账单权益受损 企业提高电子账单服务质量刻不容缓
海龙 发表于 2010-6-13 9:31:34
 消费账单服务是企业应为消费者提供的重要服务内容之一,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手段。电子账单的广泛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用户接收账单的快捷、便利,并有利于企业节省成本和实现环保,但由于企业提供的电子账单服务质量欠缺,容易导致用户无法正常接收到相应的电子账单,从而出现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停机、停水、停电、停气、停有线电视、收滞纳金、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对用户造成极大的损害。

    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企业的电子账单服务问题较为明显。比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客户反映,其信用卡还款的电子账单总是延期到达,后改电子邮件地址,但同样接收不及时。而在此前,招商银行的客户也反映说其电子账单有时不能收到,或者是招商银行发送的广告类邮件能正常收到,而消费明细或电子对账单等却未能收到,用户向招商银行客服反映多次依然未能有效解决。银行用户电子账单无法被正常接收往往容易导致银行卡(尤其是信用卡)用户不能按时还款,不仅用户需要依据银行规定承担逾期滞纳金,并且用户的不良信用记录将对用户今后的正常生活影响巨大。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向用户发送的电子保单、电子对账单等是用户行使投保人、投资人权益的重要凭据,也是保证用户对于其投保、投资情况知情权的依据,而这些电子单据如果用户无法正常收到,将对用户产生极大的不便和影响,而如果该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将导致客户的服务满意度大大降低,增大企业发展的风险。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题定为“消费与服务”,旨在强调市场交易中企业对消费者的服务水平。在今年3·15的时候,据全国及各地消费者协会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显示,消费账单服务成为首个消费投诉的热点,不少公共服务企业的消费账单无法被消费者及时、正常接收到,消费者在没有收到消费账单而未能事先预知的情况下,有时会遭遇电话停机、停电、停水、停气,交滞纳金,透支超额,医保卡、银行信用卡消费详情不明等令人懊恼的事情。电子账单用户反映其经常无法通过电子邮件正常接收到相应的电子账单,产生了很多不利影响。法律专家认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是企业最基本的义务,而经营者提供完善、高质量的消费账单服务更是其法定义务。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中心最近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超过50%的电子邮件用户存在无法正常接收电子账单的问题,其中账单接收迟延、账单被邮件系统认定为垃圾邮件而被用户误删、账单根本未能到达用户邮箱等是用户无法正常接收电子账单的主要问题。

    个人认为,使用电子账单代替纸质账单是实现企业环保、降低成本的一大趋势,也是我国企业发展的一大进步,但企业应努力确保其所发送的电子账单能为电子邮箱用户通畅、及时地接收到。因而,提供电子账单服务的企业,包括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企业,以及电信企业,提供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应努力完善和提升企业自身的信息化服务水平和能力,通过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电子账单能够通畅、及时地到达用户邮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客户服务的满意度,降低企业发展的风险,才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提高电子账单服务质量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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